根据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、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和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》(卫医发[2008]35号),我局拟同意原郑洁儿个体诊所的变更执业地址申请,现予以公示:
名 称:郑洁儿个体诊所
类 别:普通诊所
执业地址:清远市清城环城二路24号首层(原执业地址:清远市清城环城二路24号二层)
诊疗科目:儿科
床 位:0张
法定代表人:郑洁儿
主要负责人:郑洁儿
特此公示
公示将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—信息公开栏目—清城区卫生健康局页面发布。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,与清城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联系。
联系电话:0763-3930012
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
2021年9月13日